国标袋式除尘器滤袋技术要求(GB/T 6719-2009)

《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(GB/T 6719-2009)》对袋式除尘器滤袋的技术要求、GB/T 12138—1989《袋式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》。《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(GB/T 6719-2009)》的附录A、附录B、附录C、附录D、附录E、附

1、滤袋规格:φ130×2550mm

2、滤袋允许连续使用温度≥190℃

3、滤袋寿命:20000小时

4、滤袋材质:PPS滤料

5、滤袋标准:《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(GB/T 6719-2009)》及相关标准法规

6、制作标准

除尘布袋的纵向缝线必须牢固,平直且不得少于三条.除尘布袋袋口的环状缝线必须牢固且不得少于二条.除尘布袋防瘪环的环状缝线必须牢固且每边不得少于二条.除尘布袋袋底的环状缝线允许单线,但必须缝制二圈以上.除尘布袋下料长度尺寸偏差为±10mm,除尘布袋的周边缝制针码要均匀,袋纵向针码不得小于15针/10cm,横向针码不少于12针/10cm;缝制好的布袋不得有漏洞,损伤缺陷;直径大于200mm,长度大于5000mm的布袋应做拉伸试验,其伸长量应符合要求。

a)不允许连续跳线且1m缝线内跳线不超过1针、1线、1处;

b)无浮线;

c)不允许连续掉道且1m内掉道不超过1处。

《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(GB/T 6719-2009)》代替GB/T 6719—1986《袋式除尘器分类及规格性能表示方法》、GB/T 12138—1989《袋式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》。《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(GB/T 6719-2009)》的附录A、附录B、附录C、附录D、附录E、附录G为规范性附录,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。《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(GB/T 6719-2009)》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。《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(GB/T 6719-2009)》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全国环保产品标准技术委员会归口。《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(GB/T 6719-2009)》起草单位: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、东北大学、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、北京市劳保所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。

国标袋式除尘器滤袋技术要求(GB/T 6719-2009)gbt 6719-2009 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.pdf


(2019-11-23发布,点击: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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